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怡红院摇曳的烛火,是《红楼梦》里荣国府繁华落幕的微缩注脚,暖光映着雕梁画栋,却照不透贾宝玉注定出局的人生轨迹:他曾是阖府捧在手心的娇子,在女儿堆里缱绻度日,抵不过家族倾颓的洪流,知己零落、情缘破碎,最终落得悬崖撒手、遁入空门的结局,在世俗意义的人生赛道上彻底出局。,87版电视剧《红楼梦》中贾宝玉的经典扮演者是欧阳奋强,他塑造的面若中秋之月、带着痴气与叛逆的宝玉形象,成为几代观众心中不可逾越的荧幕经典。
荣国府的琉璃瓦接住第三场春雪的时候,怡红院的西窗还亮着半盏烛火,贾宝玉裹着件猩红毡斗篷,正蹲在沁芳闸边的石头上,把刚写好的《芙蓉女儿诔》往冰缝里塞——纸页沾了碎雪,洇开的墨痕像晴雯临走前咳在帕子上的血点。
人人都说他是衔着玉出生的天选富贵闲人:贾母把他当心尖肉,王夫人把他当家族最后的指望,连北静王见了都要拉着手夸“令郎真乃龙驹凤雏”,可只有他自己知道,那块从娘胎里带来的通灵宝玉,从来不是什么天赐的福气,是套在他脖子上的金锁,是整个荣国府钉在他脊梁上的期待:要读圣贤书,要走仕途经济,要撑住这“钟鸣鼎食之家,翰墨诗书之族”的百年门面。

他偏不。
他不爱见那些峨冠博带的官老爷,听见“仕途经济”四个字就要喊着“快出去”,骂这些话是“沽名钓誉之徒的混账话”;他不把自己当什么爷,甘心给丫鬟们充役,替麝月篦头,帮香菱换裙子,在平儿受委屈的时候蹲在边上给她递胭脂,说“女儿是水做的骨肉,男人是泥做的骨肉,我见了女儿便清爽,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”,大观园里的姑娘们开诗社,他永远是那个最捧场的“副社长”,黛玉写《葬花吟》哭到哽咽,他在山坡上跟着哭到断肠,连树上的桃花都被他的眼泪震得落了一地。
所有人都觉得他傻,觉得他是被宠坏了的混世魔王,可他才是整个贾府里最清醒的人,他看着贾赦为了几把古扇逼得石呆子家破人亡,看着王熙凤拿着下人的月钱放高利贷,看着贾珍贾琏在宁国府里聚赌嫖娼,看着那些表面上诗书传家的老爷们,骨子里全是追名逐利的蛆虫,他知道这看似烈火烹油的富贵,早就是个一戳就破的空架子:“别看现在这么热闹,总有一天树倒猢狲散,谁也管不了谁。”
他把所有的温柔都给了园子里的人,可他连自己最在乎的人都留不住,金钏儿因为和他说了句玩笑话,被王夫人一巴掌打出去投了井;晴雯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,被人从炕上拖出去撵回了家,没两天就没了命;他最懂的林妹妹,在他被骗着娶薛宝钗的那个晚上,烧了诗稿断了痴情,喊着“宝玉,宝玉,你好……”就闭上了眼,那天怡红院的红烛烧得格外亮,他盖着红盖头以为娶的是林妹妹,掀开来才发现,整个世界都骗了他。
他其实从来都不想当什么宝二爷,不想当什么贾府的继承人,他就想和园子里的姐姐妹妹们一直待着,春天一起葬花,夏天一起纳凉,秋天一起吃蟹赏菊,冬天一起烤鹿肉联诗,就算哪天大家散了,他就“化烟化灰”,飘到没人找得到的地方去,可这世道连这么点念想都不肯给他。
贾府被抄家的那天,树倒了,猢狲真的散了,贾母在惊吓中去世,王熙凤死在牢里,史湘云嫁了人没多久就守了寡,探春远嫁海疆再也没回来,大观园里的姑娘们死的死,散的散,当年热热闹闹的诗社,连个凑齐的人都没有,他脖子上的通灵玉早就丢了,就像他丢了自己的魂儿一样——他终于明白,他反抗了一辈子的“仕途经济”,他厌恶了一辈子的世俗规矩,最后还是把他碾得粉碎。
后来有人说在雪地里见过他,穿着件破旧的大红猩猩毡斗篷,光着脚跟着一僧一道走,边走边唱着“好了歌”,连头都没回,怡红院的烛火早就灭了,那些他曾经拼了命想护住的花,早就谢在了大观园的风里。
人人都笑贾宝玉痴,笑他没用,守不住家业留不住人,可他从来就不属于那个勾心斗角的深宅大院,他是来人间历劫的石头,见过了最盛的繁华,也尝过了最痛的离别,最后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——他从来不是什么贾府的希望,他只是那个在封建礼教的围墙里,拼尽全力想守住一点真心的孩子而已,只是那点真心,在冰冷的世道里,终究是太轻了,轻得像一片落在雪上的桃花瓣,没一会儿就没了踪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