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平共处五项原则,穿越七十载风雨的国际关系黄金法则及其核心内容
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穿越七十载风雨的国际关系黄金法则,其具体内容为: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、互不侵犯、互不干涉内政、平等互利、和平共处,该原则自提出以来,历经国际风云变幻考验,摒弃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,为不同社会制度、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构建正常关系提供了基本遵循,至今仍在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,成为全球治理体系中被广泛认可的重要准则。
1954年4月29日,《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》在北京正式签署,协定序言中清晰写入“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、互不侵犯、互不干涉内政、平等互利、和平共处”五项原则——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首次正式出现在国际文件中,从此这一来自东方的国际关系倡议,如同穿透冷战阴霾的一道光,为动荡不安的世界指明了一条国家间相处的可行道路。
回溯五项原则诞生的时代背景,二战后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,但冷战铁幕已将世界割裂为两大对立阵营,“强权即公理”的丛林法则仍在国际社会大行其道:大国肆意干涉小国事务、动辄以武力相威胁,新兴独立国家的主权安全屡屡遭到侵犯,广大发展中国家迫切需要建立一种公平公正的新型国际关系,摆脱被支配、被掠夺的命运,正是在这样的历史关口,中国、印度、缅甸三国共同倡导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,其核心本质,就是要打破弱肉强食的旧国际秩序逻辑,主张国家不分大小、强弱、贫富,都有权利决定自身命运,都应得到平等尊重。

七十余年来,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从最初的双边关系共识,逐步成长为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,1955年万隆会议上,五项原则的精神被融入《关于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》提出的十项原则中,成为亚非国家团结合作的共同基石;上世纪60-70年代,随着越来越多新兴独立国家加入联合国,五项原则的核心内容被陆续纳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《关于各国内政不容干涉及其独立与主权之保护宣言》《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》等重要文件,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国际法基本准则,时至今日,这五项原则已经写入中国与180多个国家的建交公报,成为中国处理对外关系的根本遵循,也成为维护全球和平稳定的重要压舱石。
五项原则之所以能跨越时代、超越意识形态差异获得普遍认同,根本在于它抓住了国家间相处的本质规律:“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”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前提,没有主权独立,一切发展权利都无从谈起;“互不侵犯、互不干涉内政”是国家间和平相处的底线,反对以任何借口武力威胁他国、反对把自身制度和价值观强加于人,才能从根源上减少冲突动荡;“平等互利”是国家间合作共赢的基础,只有摒弃零和博弈、赢者通吃的旧思维,在平等协商中照顾彼此合理关切,才能让合作成果真正惠及各国人民;而“和平共处”则是最终目标,让不同制度、不同文化、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在同一个地球上和谐共生,才是人类共同的福祉所在。
进入21世纪第三个十年,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:冷战思维回潮、阵营对抗抬头,单边主义、霸权主义行径屡屡对国际秩序造成冲击,地区冲突、气候变化、南北差距等全球性挑战层出不穷,“人类社会该向何处去”的时代之问再次摆在所有人面前,越是在动荡变革的时刻,越能彰显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时代价值:从提出全球发展倡议、全球安全倡议、全球文明倡议,到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,中国始终是五项原则的坚定践行者——我们坚持国家主权平等,从不干涉别国内政,也绝不允许任何势力干涉中国内政;我们坚持互利共赢,带头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,推动“一带一路”倡议从愿景变为现实,让150多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共享合作发展机遇;我们坚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,在乌克兰危机、巴以冲突等热点问题上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,积极劝和促谈,为动荡的世界注入稳定性。
七十载岁月流转,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从未过时,反而在时代浪潮的冲刷下愈发显现出真理的力量,它不是僵化的教条,而是开放发展的理念,其尊重、平等、和平、共赢的核心内核,始终契合世界各国人民求和平、谋发展、促合作的共同愿望,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,中国将始终做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坚定传承者和弘扬者,同世界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一道,让这一历经考验的“黄金法则”持续焕发新的生机,共同推动建设一个持久和平、共同繁荣的美好世界。